广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 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来源:http://scjgj.gz.gov.cn/zwdt/tzgg/content/post_8165858.html | 作者:海荭兴 | 发布时间: 2022-04-01 | 44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州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2022年广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我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安排如下:

  一、深入开展“双安双创”工作

  1.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加快落实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各成员单位)

  深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巩固和提升番禺区国家农安县创建成果,推动增城区扎实开展第三批国家农安县创建工作,以国家农安县创建为引领,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认真落实省市民生实事

  2.落实省民生实事,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完成省民生实事分解至广州市的食品抽检任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完成不少于89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任务。(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市民生实事,加强网络餐饮安全监管。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平台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抽检和日常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广“食安封签”,保障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加大互联网+“明厨亮灶”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网络餐饮服务单位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的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次。(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围绕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整治,狠抓大要案,健全水产品、酒类食品等违法犯罪信息情报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传统侦查手段强化线索主动研判、预警能力,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加大对新型食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加强风险管理

  6.强化风险排查整治。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等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梳理本行业、本领域可能涉及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毒蘑菇、河豚鱼、湿米粉等食物中毒事件。对以往抽检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食品类别加强抽检,强化跟踪抽检。对“共享厨房”等新业态加强研究和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科学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围绕本地重点食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紧盯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等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抽检监测。将监督抽检和跟踪抽检有机结合,提高监管的靶向性。完善抽检监测信息通报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强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控制产品风险。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全过程控制

  8.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和“食用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任务,继续做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或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加快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试行,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加快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稽查常态化。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探索食用农产品销售新业态监管,对肉、菜、鱼等食用农产品加大快速检测力度,全年全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大型食用农产品销售新业态完成数量不少于190万批次。(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深入推进乳制品、肉制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提升行动,以“百年·百品”品牌企业为引领,推动乳制品、肉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等重点行业体系检查,体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100%。继续加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和第三方冷库的监管,强化进口冷冻食品闭环管理。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及长者饭堂、医疗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围绕2022年“餐饮服务规范年”工作主题,持续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85%以上,全面推动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覆盖,实现经营网络订餐的月订单量在8000单以上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且每个区至少一个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或大型商圈引导推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90%以上。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强对线上监测发现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线下实地核查,加快推广使用外卖餐食“食安封签”。持续推进“查餐厅”和安乐“查”饭监管品牌行动,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量化等级提升。配合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全覆盖检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现场抽查考核100%全覆盖。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及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的实际应用,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3.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举措,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鼓励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公益宣传。进一步拓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问题。(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科学严格监管

  14.强化信用监管。建立食品工业企业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推进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工作,全市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率达到100%。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对食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联合惩戒。(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智慧监管。不断完善食品生产全过程动态监管平台功能,实现平台手机移动端改造。加大食品生产监管业务系统运用,扩大非现场监督检查试点范围,完善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工作。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平台建设,优化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大应用推广力度,逐步提升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食品安全“互联网+”智慧监管。将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风险分级监管、网格化监管有机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和企业自检实验室作用,共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强化食品快检产品评价,推动食品快检信息平台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17.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的要求,加快推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食品监管培训工作,提升食品监管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监管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研判预警、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考核等管理制度。保障基层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